党支部成员 党建信息 三会一课 党员风采 党建工作

党支部的基本任务

党的基层组织是党在社会基层组织中的战斗堡垒,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它的基本任务是:

(ー)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组织和本组织的决议,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团结组织党内外的干部和群众,努力完成本单位所担负的任务。

(二)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党的群众路线重要论述和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法律和业务知识。

(三)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提高党员素质,增强党性,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

(四)密切联系群众,经常了解群众对党员、党的工作的批评和意见,维护群众的正当权利和利益,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

(五)充分发挥党员和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发现培养和推荐他们中间的优秀人才,鼓励和支持他们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贡献自己的聪明才智。

(六)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和培养,做好经常性的发展党员工作,重视在生产、工作第一线和青年中发展党员。

(七)监督党员干部和其他任何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法政纪,严格遵守国家的财政经济法规和人事制度,不得侵占国家、集体和群众的利益。

    (八)教育党员和群众自觉抵制不良倾向,坚决同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支部成员职责

支部书记:党的支部委员会的主要负责人。在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负责主持党支部的日常工作。主要职责是:1、召集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大会,结合本单位的具体情况,认真传达贯彻上级的决议研究安排党支部工作。2、了解掌握党员的思想、工作、学习情况,做经常性的思想工作。3、检查党支部工作计划、决议的执行情况。4、经常与支部委员和同级行政负责人保持密切联系,交流情况,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5抓好支部委员会的学习,按时召开支部委员会的民主生活会。

支部副书记:协助支部书记进行工作的党的支部委员会的负责人。支部书记不在时,由支部副书记主持党支部的日常工作。支部组织委员:党的支部委员会中负责组织工作的成员。其主要职责是:1、了解和掌握党支部的组织状况,按照党章规定,积极做好支部改选的准备工作。2、了解和掌握党员的思想,捜集和整理党员的模范事迹,向支部委员会提出表扬和鼓励的建议。3、正确掌握发展党员的工作方针,了解要求人党的积极分子情况,负责对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做好预备党员的考察工作,按时办理预备党员转正的手续。4做好党员的管理工作。5不设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党支部有关纪律检査方面的工作,一般由组织委员负责。

支部宣传委员:党的支部委员会中负责宣传工作的成员。其主要职责是:1、了解党内外的思想动态,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各种形式开展宣传教育活动。2、围绕党的中心工作,提出组织党员干部、学习政治理论的计划。3、组织宣传队伍培养宣传骨干,充分利用宣传工具,开展宣传教育工作。4、指导协调本单位工会、共青团组织开展有益健康的文娱和体育活动。

支部纪律检查委员:党的支部委员会中负责纪律检査工作的成员。其主要职责是:1协同组织委员、宣传委员,向党员进行党规党法和党的纪律教育,抓好党风工作。2保障党员民主权利,检查党员执行《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遵守党的纪律的情况,同各种违犯党纪和败坏党风的行为作斗争。3、调査和处理党员违反党的章程违犯党的纪律的案件,对违犯党纪的党员及时提出处理意见。4、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考察了解受处分党员改正错误的情况,并教育帮助他们改正错误。5经常向支部委员会和上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汇报和反映本单位党风党纪情况。


民主生活会制度

为进一步推进党内民主生活会制度化、规范化,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根据机关工委党支部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参加会议的人员要本着坚持实事求是,与人为善,真心诚意帮助同志的态度敞开心扉,各抒已见,沟通思想;有效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活动;虚心接受他人意见,从而增强团结,改进工作。

二、民主生活会应紧密围绕主题,交流思想认识,总结经验教训。要本着“团结批评与自我批评团结”的方针,充分发扬民主,增强政治性和原则性,达到统一思想、互相监督、促进工作、共同提高的目的。不能把民主生活会开成汇报工作或研究部署工作的会议。

三、民主生活会一般每年召开一次,根据上级党委安排和实际工作需要,也可随时石开。具体时间一般应安排在八至十月份,遇有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召开的,必须报告上级党组织同意。

四、民主生活会的内容,一是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精神;二是加强领导班子和党支部自身建设,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工作情况;三是艰苦奋斗,清正廉浩,遵纪守法的情况;四是坚持群众路线,改进工作作风,深人调查研究,密切联系群众的情况;五是围绕全区重点工作、重点项目,结合实际开展工作的情况。

五、民主生活会前要认真筹备,与会人员要根据会议的主题,联系自身的思想、工作实际,做好发言准备。要通过各种渠道收集入党积极分子和群众对党员的意见建议,以便更好地总结经验,改进工作。因故不能参加民主生活会的人员要提前以书面形式请假。

六、对于党员思想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一般应在一个月内制订出整改措施,并明确具体人员负责落实,支部书记应加强检查督促。

七、民主生活会后,要及时将会议情况向上级组织、纪检部门呈交书面报告。1同的

八、民主生活会的有关情况和整改措施,要通过适当方式,向党内外群众反馈,接受群众的监督和意见。


组织生活会制度

一、召开党的组织生活会目的是端正党风,增强党性,加强党的建设,提高支部和党员干部的战斗力。

二、党小组组织生活会每月召开一次,学习文件,交流思想,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党支部组织生活会每季度或半年召开一次,听取党员意见,总结阶段工作

三、召开组织生活会要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要加强教育。通过学习使党员懂得参加党的组织生活的重要意义,不断增强党性修养,提高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会的自觉性。

二、要健全制度。不断完善组织生活会的各项制度,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参加组织生活会。

三要注重实效。会前支部委员会对组织生活会内容要认真研究,每次会议要确定主题,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真正达到交流思想,沟通心灵,团结协作,促进工作的效果。

四要督促检査。支部要对党员参加组织生活会的情况进行检査,对无故不参加组织生活会的党员给予批评教育。上级党组织要及时总结推广组织生活会的好经验、好做法,帮助支部和党小组提高组织生活会的质量。


党支部换届选举制度

一、党支部每届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应进行换届选举。换届选举工作在上级党组织指导下进行,如需延期或提前进行换届选举,应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延长期限一般不超过一年。

二、支部委员会任期届满前,要向上级党组织提出换届选举的请示。经批复同意后,方可召开党员大会进行换届选举。

三、支部委员会选举办法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规定制定,经上级党组织审查,党员大会通过后实施。

四、支部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由上届委员会根据多数党员的意见确定,报上级党组织审查。

五、支部委员会委员和不设委员会的书记、副书记,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支部委员会的书记、副书记由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产生。

六、正式党员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预备党员和受留党察看处分

的党员在留党察看期间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七、选举应尊重和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充分发扬民主,体现选举人的意志。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强迫选举人选举或不选举某个人。

八、进行选举时,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应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会议有效。

九、党员因下列情况不能参加选举的,报上级党组织同意,并经党员大会通过,可以不计算在应到会人数之内:

1)患有精神病或因其它疾病导致不能表达本人意志的。


2)自费出国半年以上的。

3)受到留党察看以上党纪处分的。

4)年老体弱卧床不起和长期生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5)工作调动,外出学习或工作半年以上等,按规定应转走式组织关系而没有转走的。

除上述情况外,其他应计算在应到会人数之列。

十、选举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委员候选人的差额比例要不少于应选人数的百分之二十。

十ー、被选举人获得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人数的一半,始得当选。当选人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的当选。如遇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就票数相等的被选举人重新投票,得票多的当选。当选人少于应选名额时,对不足的名额另行选举。如果接近应选名额,也可以减少名额,不再进行选举。

十二、换届选举,可以连选连任。如遇其它原因或无合适人选,不能确定支部委员候选人时,上级党组织可指派党支部负责人。

十三、支部委员会委员在任期内出缺,应召开党员大会补选。上级党组织认为有必要时,也可以调整或者指派党支部负责人。

  1. 当选的支部委员,报上级党组织备案;当选的支部书记、副书记,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并报区委组织部备案。


会议制度

一、本着少开会、开短会的原则,必须召开集中会议时,会议时间一般控制在30分钟内。

二、会议通知期一般应提前半天以上,参会人员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参加,不得迟到、早退、缺席,如有特殊情况必须以书面形式请假说明,不得随意派人参会或委托他人替会。

三、会议通知形式一般为电话通知,参会人员必须在《会议签到表》上签到,不得代签。

四、参会人员要认真记好会议内容,领会会议精神,抓好工作落实。

五、会场内不得随意接听电话,手机保持静音或震动状态。

六、开会期间不得吸烟,不得随意走动,不得交头接耳,确保会议效果。


学习制度

一、制定学习计划。每年年初制定年度理论学习计划阶段性学习计划和专题学习方案。年度学习计划要围绕中央、省、市、区本年度的总体思路和重点工作;阶段性学习计划主要结合实事和不同阶段中心工作的具体要求;专题学习方案主要围绕我区重点工作、重点项目、热点问题。

二、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各党支部将集中学习和自学交又进行,每两周至少进行一次集中学习,个人自学要根据学习专题认真阅读有关文件和书目,做好读书笔记。每人要有专门学习笔记本,副科以上领导干部全年读书笔记字数要求500010000字,一般干部读书笔记字数要求30005000字,工委将组织各基层党组织定期进行互查互评。

三、建立考勤登记制度。各党支部的每次集中学习要进行签到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学习的,要向支部书记请假,之后及时补学相关内容。

四、开展学习交流。要建立党员活动室,订阅党报党刊,开展电化教育。可采取外出集中参观学习等形式,积极开展革命传统、爱国主义等教育。要积极组织党员干部参加各类学习培训。每人每年至少撰写两篇学习体会,结合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和年终工作总结进行学习汇报和交流。

五、完善学习档案。要建立支部学习档案,对本支部学习计划安排、考勤考核情况、发言记录及班子成员年度读书笔记、心得体会、在报刊发表的文章等及时进行收集和归档。


“三会一课”制度

1、“三会一课”是指: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按时上好党课。

2、支部党员大会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主要任务:传达学习党的文件精神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讨论决定支部工作计划,对支委会的工作进行审查和监督;选举新的支部委员会,增补和撤销支部委员;选举出席上级党代表大会的代表;开展思想交流,进行批评与自我批评;讨论接收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讨论和决定其他重大问题。

开好党员大会要把握好四个环节:一是会前要作好充分准备,确定好会议的内容和要求,提前通知全体党员;二是会上充分发扬民主,组织党员认真讨论有关事项,允许发表不同意见,形成良好风气是讨论决定问题,要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办事;四是决议形成后,每个党员都要坚决服从,认真执行。

3、支部委员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根据工作需要可随时召开。主要任务:研究贯彻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和指示,讨论制定完成工作任务的办法,安排支部工作计划,研究党的建设和党员管理教育方面的内容,研究决定其他工作事宜。

支部委员会议要遵守规定的程序,事前让委员知晓会议议题,做好准备,对会议决议的执行情况要注意进行检査督促。

4、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必要时可增加会议次数。主要任务:组织党员学习研究如何贯彻执行支部决议和各项工作任务;党员向组织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交流认识,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等。

    党小组会要讲究实效,真正解决问题。会前,党小组长要与支部沟通情况,共同商议会议有关问题,并将有关事宜通知每个党员;会上党小组长要认真掌握中心议题,善于启发引导,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针对提出来的问题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措施。会后要将会议情况向党支部汇报。

5、上党课一般每月组织一次。党课的基本内容是:比较系统地讲解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党的优良传统、党在一定时期的重大决策、决定和科技文化知识等。上好党课要抓好四项工作

一是党课教育要列入支委会的议事日程,宣传委员专门负责,要保证时间、人数。

二是要结合支部和党员的实际备好党课,主要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党的群众路线相关知识以及党的基本知识,进行时事政策教育,开展实用技术培训等,提高党员的素质。

三是要讲好党课,做到通俗易懂,重点明确,联系实际,以理服人

四是要组织好讨论,既深刻领会精神实质,又联系自己的思想实际,检查思想、工作和作风,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党员领导干部讲党课制度 

1、党员领导干部要把讲党课作为加强自身学习、自我提高的过程,作为对基层党员干部进行思想教育的一种有效形式。

2、党员领导干部原则上负责为本单位全体党员讲授党课。

3、每位党员领导干部每年讲党课不少于两次,具体时间由授课人员与党组织商定,每次授课时间不少于半天。授课前,要将授课时间、内容、授课要求等情况提前通知所课的党员和有关人员。

4、授课内容要从基层党员干部的实际需要出发,紧密结合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赋予党课新的内容,增强教育实效,突出发展创新,全面提高广大党员素质。

    5、每次授课要做好资料收集,要有授课讲义、图片简报,听课人员要撰写心得体会。

党组织联系服务党员群众制度

为进一步提高区直机关各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落实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结合机关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联系服务党员群众的原则

1、坚持做到“三必访谈”。即:党组织在党员群众出现严重思想问题时必访谈;党员群众出现家庭纠纷时必访谈;党员群众出现特殊困难时必访谈;

2、坚持做到“三上门服务”。即:党员群众生病住院、有突发事情时,党组织要上门看望慰问;党员群众家里出现困难或有紧急事情需要帮助的,党组织要组织党员上门服务帮助;党员群众家庭经济困难,党组织要上门服务慰问,并通过一定的形式进行送温暖活动。

二、联系服务党员群众的内容

1、积极发挥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维护群众的正当权益。

2、妥善处理党员群众中的矛盾,做好思想疏导工作,促进团结协作,提升工作效率。

3、经常听取并及时向党组织反映群众对党组织和党员的意见建议。

4、关心和改善人民群众生活,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尽量帮助党员群众解决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三、联系服务党员群众的方式

1、党支部每半年召开一次座谈会,听取群众对党支部、党员干部的民主评议,听取党员群众对本部门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2、领导干部应定期走进基层调研指导,了解民情,体察民意,密切党群、干群关系。

3、关心党员群众工作,每年定期为党员群众提供学习教育培训等多方面的机会。

    4、党员联系群众可采取个别走访、谈心和召开座谈会等形式,了解群众的思想,存在的困难,有组织地进行送温暖慰问活动。

述职述廉制度

为了进一步提升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加强各党组织之间的沟通了解,互相促进,共同提升,特制定本制度

一、述职述廉的对象

各基层党组织书记

二、述职述廉的内容

1、政治理论学习情况。

2、党员队伍建设情况。

3、党支部制度建设情况。

4、党支部的具体工作。

5、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有关规定的情况。

6、在党风廉政工作方面采取的办法措施、制度建设及收到的效果。

7、党支部的特色工作。

8、存在的问题整改措施及今后的努力方向。

三、述职述廉的方法步骤

1、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要通过召开座谈会、个别交谈、发放征求意见表等多种形式,在本单位内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

2、撰写述职述廉报告。在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班子成员要实事求是地撰写述职述廉报告。

3、进行述职述廉。述职述廉一般每年一次,于每年年末在全体干部职工大会上进行,并邀请上级党组织、纪检部门等有关人员参加。

4、工委组织各基层党组织召开述职述廉交流会议,加强学习,共同提高。

5述职述廉报告、落实整改措施等相关资料,于述职述廉后15天内,上报街道党工委。

党费收缴制度

自觉、按时、足额缴纳党费,是党员必须具备的一个起码条件,是党员对党应尽的一项基本义务,是党员关心党的事业的具体表现。为切实搞好各党支部党费收缴和管理工作,特制定如下制度:

二、党员必须本人交纳党费,除非有特殊情况,方可委托其他党员转交。

二、党员必须按期交纳党费。一般应按月交纳党费,党员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交纳党费,就被认为是自行脱党,经批评教育后仍不改正的,由支部大会讨论决定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后将其除名。

三、党员必须按规定交纳党费,按中央组织部关于党员交纳党费具体的标准执行,不可少交。党员自愿多交纳党费不限。

四、党费必须由支部专人负责,一般由支部组织委员管理。党费管理工作人员变动时,要严格按照党费管理有关规定和财务制度办好交接手续。

五、支部应按月将本支部收入、上缴党费的金额详细记入《党费收缴登记簿》。

六、收缴党费人员必须及时向上级党组织上缴党费,不得个人长期保管现金。

七、党费的收缴情况,支部应每半年检查一次。  

    八、前一年度党费收缴工作结東后,支部应通过召开党员大会或张贴公示榜等方式,向全体党员报告党费收缴情况。